提供早期看護保育與教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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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有關部門應鼓勵這種”看護點”招收0—6歲農民工子女及有特殊需要的社區兒童,控制班級規模,開展以保育為主的教育活動。為保證其看護質量,政府應制定准入標準,加強對”看護點”的審批與監管工作,同時負有責任努力提高看護人員的福利待遇,並為他們提供培訓機會,提高其專業水平。針對短期內合格看護人員難以滿足需求的現實情況。可以從兒童家長、已退休的幼兒園或小學教師,以及社區其他人員中選擇身體等條件合適且有意願為社區服務的志願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參與到”看護點”的日常工作​​中。”看護點”的發展應遵循非正規化與社區化的路徑,堅持規模小、辦學靈活的特點,以適應農民工子女流動性大、教育需求多樣化的現實情況,並積極為社區0—3歲嬰幼兒家庭提供早期保育與教育服務,以獲得更廣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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