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與勞動部擴大外籍看護家庭喘息服務

Posted by

衛福部與勞動部昨(二十六)日共同宣布,「擴大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自十二月一日正式實施,衛福部指出,依據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外籍家庭看護工無法協助照顧長達一個月以上者,醫院看護只要符合條件就能申請喘息服務。

衛福部表示,衛勞兩部共同推動開放聘有外籍看護工照顧的獨居(僅與外籍看護工同住)或主要照顧者為七十歲以上長照需要者,經過縣市照管中心評估失能等級為七至八級,倘若外籍看護工短時間休假,這時就可予以給付喘息服務補助。

勞動部表示,雇主所聘僱外籍看護工無法提供照顧時,可以申請使用居家、機構、日間照顧、夜間喘息等喘息服務,並依據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一般戶身分別給予百分之百、百分之九十五或百分之八十四費用補助額度,相關經費由長照基金與就業安定基金共同分擔。

衛福部指出,針對聘有外籍看護工家庭的被照顧人士,倘若經過照管中心評估符合資格,除了可以申請喘息服務之外,還可申請專業服務、交通接送、輔具購買或租借及住宅無障礙環境改善等長照服務。另外,被照顧者若有衰弱或失智,政府也提供預防及延緩失能(智)服務、失智共照中心及失智服務據點。

Leave a Reply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